| 项目编号 | SCAE(2008)D0007 |
| 转让标的名称 | 韶关市园前路4号综合楼1202号房 |
| 挂牌价格(万元) | 26 |
| 挂牌期 | 2008年10月24日至2008年11月21日17:00止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基本 情况 |
权属人 |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 |
| 位置 | 韶关市园前路4号综合楼1202号 | |
| 房产证号 | 粤房地证字第0381693号(十二至十六层总证) | |
| 用途 | 办公 | |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十六层 | |
| 建成年月 | 1996年 | |
| 建筑面积(m2) | 129.38 | |
| 标的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韶关中一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韶关市财政局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8年8月19日 | |
| 评估基准日 | 2008年8月12日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25.8494 | |
| 资产项目分类 | ||
| 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
| 资产所有制 | 国资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持有房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房产所有权比例 |
|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 | 韶关市熏风路10号 | 876万元 | 黎启民 | 韶关市人民政府 | 100% | 100% |
|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 转让方内部决议 | 《关于园前路4号综合大楼1202号房地产权处置的协议》 |
|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主管部门 | 韶关市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韶府办函【2008】8号 |
| 受让方应当具备 的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 备注 | 该房产《房地产权证》登记权属人为转让方,但权属人实为韶关市航空服务公司,未办理过户。房地产证现在韶关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存放。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园前路4号综合大楼1202房地产权处置问题的复函》(韶府办函【2008】8号)函复“由韶关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及航空服务公司清算组三方签一份以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的名义转让的协议,公开处置。” | |
| 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按拟受让房产的转让底价10%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取阅交易文件和提交规定的受让申请资料。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09034729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3.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转让余款汇入我中心结算帐户。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产权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资产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企业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彭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22360102 | |
| 传 真 | 020-22360299 | |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