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6%股权
到期
时间
距到期时间:00天0小时00分00秒
转让底价(万元):
1323.835800
项目编号:G32019GD1000005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2019-06-28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广州市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保险业
信息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2020-06-28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楚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38830205
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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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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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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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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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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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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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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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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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实施本次转让,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让事项的内部决策、转让行为、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设置的报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 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南方产权中心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我方提交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4、拟向管理层转让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载的禁止受让情形。 5、我方保证和承诺已向贵中心提供了包括来源于转让标的在内的各相关方的、本次转让交易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次交易的我方已掌握的事实已通过所提交的转让申请资料向贵中心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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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7号202港口大厦213V室 |
法定代表人 | 申河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成立时间 | 2000-07-10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0000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保险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742599403A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为准);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代理范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所载明为准) |
职工人数 | 17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9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职工安置 |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内部审议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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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4 | 刁金梅 | 8 | |
8 | 广州万方兴泰顾问有限公司 | 3 | |
2 | 上海万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 | |
5 | 广州市百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795 | |
1 | 申河 | 49 | |
9 | 李远许 | 1 | |
6 | 郑州申林农艺有限公司 | 6.205 | |
7 | 广东金融学院 | 6 | |
3 | 海南华琨实业开发公司 | 10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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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103.409643 | 1185.515750 | 887.854018 | |
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653.023103 | 15015.437839 | 13362.414736 | |
审计机构 | 广州裕邦会计师事务所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19-03-31 | 6064.993162 | 483.997040 | 483.997040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5751.817544 | 1906.595358 | 13845.222186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须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133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 0347 2910 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 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约定方式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4.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原股东),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合格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竞价系统中的最高报价由转让方书面告知标的企业原股东,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权购买权。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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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合格意向受让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履行相关条款。 (2)受让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股东责任。 (3)股权转让及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相关规定不明确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债权债务处理: (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 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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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以及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3..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资源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
转让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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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金融学院 | 所在地区 |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或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教育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12440000455859567F | 经营规模 | 大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 % |
持有产(股)权数量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类型:广东金融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决议 | ||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 否 拟转让比例: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广东省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教育厅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教育厅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批准日期 | 2019-04-12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广东金融学院所持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函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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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万元) | 1323.8358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证金详细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133000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帐、汇款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09034729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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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楚鹏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3883020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020-22360299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chenchupeng@csuaee.com.cn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 交易机构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