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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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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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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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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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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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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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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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 项目详情
转让信息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转让方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京俊钢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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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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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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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
2013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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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70号一层、二层、三层、四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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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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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货币金融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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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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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游炳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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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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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080369886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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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共计: 37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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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不涉及)√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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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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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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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天海花边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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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佛山市顺德区京俊钢铁有限公司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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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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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州科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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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逸夫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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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幸三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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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广州市花都万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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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州市恒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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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广州市华易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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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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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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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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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
23,653万元 |
13,951万元 |
10,4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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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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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941万元 |
177,970万元 |
119,9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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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 2018 年 11月 30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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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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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7万元 |
5,085万元 |
3,8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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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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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29万元 |
146,861万元 |
112,1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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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事 项 |
1.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2017年度,稳定分红,分红率为7%。 2.受让方须符合《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因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二、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与受让须知
交易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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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股权(3000万股) |
转让底价 |
3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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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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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提交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原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小额贷款投资方的资格要求。 2.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45 日,转让方要求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合同交易价款5%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的股权因此遭受的损失,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在3个月内,完成所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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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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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设置 |
交纳金额: 99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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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须知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990 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保证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209034729105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若本次交易行为未能获得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或受让方的书面说明后,将交易价款无息退还给受让方。交易双方已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在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相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相关服务费用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受让确定之日为南方产权出具本项目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 7.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前(含)的损益处理: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前(含)标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
三、发布信息(公开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投资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交易方式 |
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车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22360209 |
传真电话 |
020-22360299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邮政编码: |
51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