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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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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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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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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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
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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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成交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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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步
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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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步
办理交割
-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
白天鹅从化培训中心开发经营项目征集合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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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简介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森林公园新群工区,地块总面积377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12.18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面积约7419.58平方米,培训楼建筑面积约1445.28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约447.32平方米(以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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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
1.本项目征集合作方共同开发经营白天鹅从化培训中心(以下称为“合作标的”),征集方将合作标的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使用权整体交由合作方,并由其对合作标的进行投资改造及主导后续运营管理。现该项目定位为休闲度假酒店。 2.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合作期满后,如合作方未出现违约行为,合作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续约合作期暂定6年。 3.签订合作协议后,合作方须向征集方缴纳履约保证金¥60万元。项目正式对外营业起计算利益分配,合作方除须每月向征集方支付不低于¥5.5万元固定费用(即品牌使用费)外,还要按项目每月营业额(包括营业收入、分租收入等扣减增值税后)减去固定费用后作为计算浮动费用的基数,按双方议定的比例分成管理费和业务咨询费支付给征集方(详见“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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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人 |
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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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广州市从化区溪流河林场白天鹅从化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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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商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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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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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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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在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报名参加交易的,征集方直接与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本次征集的合作方(详见《“白天鹅从化培训中心开发经营项目征集合作方”竞价实施方案》)。经组织网络竞价确定合作方后,征集方须与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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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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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行为批准文件 |
《关于合作开发经营白天鹅从化培训中心项目立项和实施事宜的批复》(粤旅控函〔2019〕3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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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行为内部决议 |
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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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及说明 |
1.意向合作方须为合法成立、有效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以其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合作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意向合作方本身须拥有30000㎡(含30000㎡)以上项目投资开发和管理经验,并拥有酒店业经营管理经验(意向合作方须提供征集方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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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应履行的义务 |
1.合作方知悉并承诺,应自行对本项目所涉及政策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合作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评估此次交易的投资风险,并承担因交易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合作方须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与征集方正式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3.由合作方进行项目手续报批、建设、改造设计及验收的前期工作阶段,以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为上述工作开展的最长期限,超过这一期限,双方需另行商议是否继续合作并签署备忘录处置。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计18个月为免租建设期,超过这一期限,无论项目是否完成改造建设实现对外经营,合作方均须按条款约定向征集方计缴固定及浮动费用,如前期工作阶段提前完成,合作经营期间起计时间相应提前。
4.双方签署协议后,合作方在项目改造设计及相关报批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征集方移交项目管理权限,并负责项目的安全维护、防火防盗、安全生产、报批协调等各项工作和承担责任;合作经营期间,合作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政府各类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合作方的债权债务及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法律、经济纠纷概由其自行负责,征集方不承担项目的经营风险与亏损。 5.合作方承担该项目的设计、报批、工程、物资采购、开业筹备等的全部实际投资,酒店的装饰、园林景观、设备设施配置等设计图纸、技术参数、材料样板、采购需求等文件须提交征集方存档备案。合作方拥有主导后续经营的权利,运营主体由合作方或其指定公司承担,合作方可以在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营方向下,在依法依规基础上且得到征集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分租、引入单项分包经营或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经营该项目。 6.合作方负责该项目的更新改造全过程各项工作,该项目酒店对客空间配置档次参照四星级酒店国家标准,并在设施配置上与未来运营主题相适应。 7.改造完成进入对外运营筹备期及运营期(具体时间双方根据工程进度另行商定),合作方选择征集方提供“白天鹅”品牌及其有限管理服务(即只承担酒店类服务与营销的管理与责任,参与财务管理与监督,不参与其他业务管理及承担相应责任),征集方委派一名高管作为酒店驻店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作为项目财务副总监,参与该项目日常管理,其薪酬福利计入项目运营成本。 8.合作期满后,如合作方不再延续合作,该项目将移交给征集方或征集方指定接收人,合作方不得拆除该项目装饰或各类固定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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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须披露事项 |
1.本项目要顺利开展并取得稳固的经营收益,风险点在于报审(包括环评、消防、规划、安全生产等)能否顺利通过、酒店未来的经营风险。 2.合作经营期内,若征集方因自身原因必须收回合作方经营权,需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且征集方须对经公允审计确定的合作方改造、建设投资未能收回的部分向合作方作出适当补偿,并返还履约保证金给合作方。 3.如改造、运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政府征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推进及继续营运,合作终止,所得政府、保险等赔偿,双方另行商议分配比例及方式。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自发生该类事件起本协议即自动终止,双方据实结算协议价款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考虑到该项目位于流溪河自然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核心保护区邻近敏感区域内,如该项目报审(尤其因规划、环保报审等)在半年内无法通过,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各自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等各自承担。 5.合作期间,如合作方的原因造成提前终止该项目合作协议,征集方无须补偿合作方的建设、改造投资等投入损失,且合作方扩建、改建和加建物业的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无偿归征集方所有,合作方不得拆走或者损坏,否则须按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价格向征集方作出赔偿。合作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合作方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本项目涉及标的资产的“房地产权证”证载权属人均为“白天鹅宾馆”,“白天鹅宾馆”已于2018年3月13日变更为“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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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须知 |
1.意向合作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意向合作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合作方需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意向合作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合作方未能成为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合作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合作方成为最终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部分。意向合作方须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履约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9 0347 2910 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征集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合作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合作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征集方和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由征集方和合作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4.合作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相关交易费用。合作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相关交易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58383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5.本公告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意参与本项目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合作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合作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合作条件和征集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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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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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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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223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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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2236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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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北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