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地块
到期
时间
距到期时间:00天0小时00分00秒
项目编号:DH22-05Y-CQ-ZCJY021002
信息公告起始日期:2022-05-20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鼎湖区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信息公告截止日期:2022-06-06
项目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报名登记
-
第三步
交保证金
-
第四步
参与报价
-
第五步
成交确认
-
第六步
资金结算
-
第七步
办理交割
- 项目详情
肇庆新区富廊村土地农业招租项目
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
DH22-05Y-CQ-ZCJY021 |
|||||||||||||||
标的情况 |
||||||||||||||||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租赁期(年)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
标的一 |
1号地块 |
295 |
2年 |
684,400 |
100,000 |
10,000 |
||||||||||
标的二 |
2号地块 |
230 |
2年 |
533,600 |
100,000 |
10,000 |
||||||||||
标的三 |
3号地块 |
260 |
2年 |
603,200 |
100,000 |
10,000 |
||||||||||
标的四 |
4号地块 |
750 |
2年 |
1,740,000 |
100,000 |
10,000 |
||||||||||
标的五 |
5号地块 |
445 |
2年 |
1,032,400 |
100,000 |
10,000 |
||||||||||
挂牌公告期 |
2022年5月20 日8点30分至2022年6月 6 日15点30分止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20 日8点30分至2022年6月 6 日15点30分止 |
|||||||||||||||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
2022年5月20 日8点30分至2022年6月 6 日15点30分止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 6日15点30分开始 |
|||||||||||||||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
180秒(3分钟) |
|||||||||||||||
竞价系统网址 |
http://www.zqsggzy.com |
|||||||||||||||
标的展示时间 |
现场看标的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31日,出租方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8-2588865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
1、 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 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
|||||||||||||||
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项目位于肇庆新区莲花镇富廊村委会东进大道以南区域(四至:北至东进大道、南至站前大道、西至规划西涌路、东至东涌路)),总面积约1980亩,分为五个标的分开招租,租赁发包用于农业发展。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
|||||||||||||||
签订《租赁合同》 |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租赁合同》 |
|||||||||||||||
项目分类 |
租赁 |
|||||||||||||||
资产租赁形式 |
全部 |
|||||||||||||||
资产所有制 |
国有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名称 |
住所(地址)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
监管机构(部门) |
资产所有权比例% |
本次资产出租权属比例%
|
||||||||||
肇庆新区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肇庆市鼎湖区新城北八区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B幢)413室 |
500 |
王名宽 |
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 |
100 |
100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部门 |
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号 |
关于《关于再次申请启动肇庆新区富廊村地块农业项目短期招租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
广东永辉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8月10日 |
|||||||||||||||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
|||||||||||||||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
一、租赁用途及要求 1、租赁用途:仅限按农用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及水产养殖,不得养殖生猪,不得规模化养殖畜禽,不得破坏耕作层和搞非农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农地原貌,不得擅自改用途使用。 2、要求在租赁土地周围至道路范围种植景观绿植或花卉,以达到美化新区的效果,乙方绿植方案须报甲方备案,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始启动绿植种植,并需在三个月内完成种植,若遇到恶劣天气与甲方协商可顺延,但顺延期不得超过1年。 3、若需在本土地搭建简易农业设施的,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后方能搭建,其设施仅作农作物种植与水产养殖管理用途。 4、新区管委会按照开发建设需要可随时收回土地。甲方主管单位或甲方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自行退场,甲方已经收取的已发生的租金不予退还,退还收回土地当月起至租赁期满期间的租金。乙方拒不自行退场的,甲方有权强制乙方退场,对租赁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附着物、乙方投入农业基础设施不作任何补偿,同时由乙方承担强制退场产生的费用,并且乙方不得将已种植景观绿植或花卉进行破坏,须保留景观绿植或花卉现状并退场。 5、因国家政策或国家、省重要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随时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投入的农业基础设施及青苗不作补偿。 6、若租赁期限满一年后,乙方仍达不到租赁合同相关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1、竟买人应于出租方与竞买人双方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之内向出租方一次性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竞买人向出租方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之后,将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其竞买保证金。 2、若竞买人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于合同期满终止,且竞买人按本合同约定搬迁退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将其在本租赁标的地址上申请设立的企业注销或迁出后,出租方承诺届时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人。 3、若竞买人在合同期内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此履约保证金;竞买人因违约致其履约保证金没收后,出租方有权要求竞买人另行交纳等额履约保证金,若竞买人拒绝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不作租金或其他损害赔偿金抵扣。 4、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分别为: 三、租金交纳 出租方实行“先交租、后使用”的租赁方式,首年租金在出租方交付土地后7天内由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次年租金须在租期满1年后7天内一次性缴纳完毕。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向承租方开具付收款凭证及发票。若新区管委会因开发建设需要收回土地的,出租方对承租方投入的农业基础设施及青苗不作补偿,但予以减免所收回土地后续的租金,详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
|||||||||||||||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
1、出租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将出租土地上竞得人不需要的的现有棚舍全部清理完毕并交给竟得人使用。 2、本次交易存在风险,竞买人应自行进行调查并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公告》所提供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标的物的各种准确数据由竞买人在竞投前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考察自行判断并承担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相关《租赁合同》( 注:相关《租赁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
温馨提示: |
温馨提示: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
|||||||||||||||
风险提示(一) |
以下 7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5)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出租方授权,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委托方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
租赁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我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我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 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土地出租不成交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竞得人向出租方一次性完成支付履约保证金之后,将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向竞得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十、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一、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鼎湖分中心 |
联系人 |
温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2620286 |
|||||||||||||||
传真 |
0758-2620286 |
|||||||||||||||
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大院B栋二楼215室 |
|||||||||||||||
肇庆新区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2588865 |
|||||||||||||||
传真 |
0758-2588865 |
|||||||||||||||
地址 |
肇庆市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管委会大院2号楼三楼308 |
